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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靖安县创建全国中医先进县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政府  发布时间:10-05-1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县卫生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靖安县创建全国中医先进县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10-2012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靖安县创建全国中医先进县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2010年~2012年)
靖安县农村中医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中医政策为依托,在农村初保工作基础上逐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农村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网络,为促进我县农村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取得一定成绩,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评审验收方案和评审验收细则》的要求,我县将开展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工作。为如期实现目标,特制定2010年至2012农村中医工作建设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评审验收细则》的要求,努力做好各项创建工作,总体目标是在2012年底前基本达到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各项标准,以较好的成绩迎接国家中医药局的评审验收,争取在2~3年内获得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称号。
二、具体实施计划(目标)及措施
(一)乡镇政府计划目标及措施
1、从2010年开始,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中医工作的领导。成立农村中医工作领导小组并确保人员到位,要把农村中医工作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在政府工作报告、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农村初保工作中有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指标。
2、各乡镇创建中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中医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农村中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每年乡镇农村中医工作领导小组开会讨论中医工作的次数应在2次以上。并做到有决议、有落实、有结果。
3、乡镇政府在今后两年内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中医工作的投入,给予政策倾斜。创建期内各乡镇政府每年也要按人口比例给乡镇医院中医专项经费1万~2万元以上。中医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及农村卫生所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培训等方面。
(二)县卫生局计划目标及措施
1、卫生局对全县中医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管理。局长主管全面中医工作,分管副局长具体落实各项措施。要充实中医科力量,配备专职中医干部1名,另从基层单位抽调1名中医干部,加强全县中医工作的督促检查、技术指导及培训、宣传、信息收集等工作。
2、建立和完善中医工作台帐。及时对全县中医药人员及中医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对全县中医药学术活动、论文、开展科普教育、推广适宜技术、引用中医药先进技术项目,科研项目、成果等进行登记。
3、根据我县农村中医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农村中医工作内容纳入卫生局的年度计划,并对各基层单位进行考核检查,全年不少于1次。
4、在2010年底以前完成对全县农村的村卫生所工作人员中医药基础知识的培训工作,使每个卫生所都能用中医药知识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
5、加强全县专科(病)建设,2010年底全县各乡镇卫生院中医专科(病)建设达平均1个以上,并做好适宜技术的推广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效果良好。
6、完善中医药学会、组织好全县中医药学术活动、科研工作的开展。
7、加强和规范社会医疗机构内中医药业务的管理。对社会医疗机构中的中医药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上岗、定期培训。各医疗机构要建立符合标准的中药房、中药库,中药饮片在200种以上、中成药50种以上。要做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发票、出诊有登记、有门诊病历和门诊日志。传染病有登记、有报告。
(三)县中医院建设目标及措施
1、县中医院继续巩固“二级甲等中医院”成果及称号。
2、成立中医基层指导科,加强对基层中医的指导工作。负责对全县中医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适宜技术指导,建立一支较高素质的教学队伍,做到教学培训有计划、有教案、有记录、有总结。今年要完善全县中医药技术推广培训中心的设备、人员、职能配套建设,充分发挥中医院在农村中医工作中的“龙头”作用。
3、院内中医药人员培训每年占全院卫生技术人员的20%,做到每次培训有花名册、培训计划、教材、试卷、成绩单。送出去进修学习人员每年不少于全院卫技人员的5%。创建周期内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科主任参加管理培训达50%以上。
4、在2010年底以前争取开放中医病床120张,除加强中医骨伤科、中医风湿病专科、中医妇科、中医肛肠科建设外,将新开设中医ICU病房建设。
5、加强重点专科专病建设,争取把中医骨伤科、糖尿病专科建设成在我市有影响的中医专科专病科室。做到院有专科、科有专病、病有专药。
6、加强中医业务管理,各项业务指标均控制在建设标准以内,其中门诊中医治疗率大于85%,住院病人中医治疗率大于70%,门诊中医病历书写合格率及住院病历书写甲级合格率均大于90%,门诊、中医处方书写合格率大于95%。
7、开展辨证施护,20%病区开展整体护理,护理操作合格率>95%,护理病历书写合格率>90%。
8、其它必需达标的工作指标:
      病床使用率≥80%。
      中医药人员应占医药人员总数≥70%。
      专业设备每床平均值≥2万元,设备使用率≥85%。
      危急重症救治成功率>80%,危急重症转院率<30%。
      平均住院日达到当地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求。
      门诊平均每诊疗人次医疗费用和住院平均医疗费用不高于
同级综合医院水平。
      日门、急诊量符合人:床≈3:1的要求。
      创建周期内引进中医药诊疗新技术、新方法≥2次。
      每年为基层培训人员>10人,下乡业务指导>6次。
      群众满意度>85%。
(四)县人民医院建设目标
1、开设中医专科门诊四个以上。
2、建有较高标准的中药房和中药库。
3、有一定比例、结构合理的中医药人员,健全中医工作台帐。
(五)乡镇卫生院建设目标及措施
1、每个乡镇卫生院都设立中医管理组织,建立中医工作档案及台帐,有专人管理,做到有组织、有管理内容、工作有记录,有村卫生所中医药工作检查、培训、考试、指导的各项记录内容。
2、各乡镇卫生院开设中医门诊及专科专病门诊数均在1个以上。
3、各乡镇卫生院都有符合要求的中药房、中药库及管理制度。中药饮片总数不少于250种,中成药品种在60种以上,药库中西药品分开摆放,中药饮片统一用瓦罐或锌铁皮箱保管,这项工作要在2010年下半年由县卫生局对各镇医院统一检查、验收。
4、各乡镇卫生院的中医药业务管理都要达到标准要求,中医门诊治疗处方量(含饮片、中成药、针灸、拔火罐等)应占全院门诊治疗处方量35%以上,中医处方合格率在90%以上,中医门诊病历合格率在80%以上。
5、为了达到以上目标和要求,准备今年在基层医院召开1--2次现场经验介绍会,重点介绍医院开展中医业务及管理、农村卫生所的中医药业务的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等经验。
(六)农村卫生所建设目标及措施
1、每个农村卫生所至少有一名中医或中西结合的乡村医生,有相当于中专以上的资格证书,参加县、乡规范、系统化中医药知识培训受训率达100%。
2、各村卫生所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定期出版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栏,每年不少于4次,做到宣传有资料、有记录。
3、各卫生所配有50种以上的中药饮片或30种以上的中成药,每个卫生所至少有一名乡医能运用中医针灸、推拿、火罐等适宜技术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掌握常见针灸穴位30个以上。中医药治疗处方量>30%。
4、各卫生所都要建立中医药业务工作台帐,做到门诊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发票、出诊有记录、有传染病报告制度。
5、要求各乡镇卫生院以乡镇为单位,统一上墙制度、职责、药品公示和站牌,统一各村卫生所台帐管理。做到统一格式,统一购买针灸挂图和针灸、火罐器材等,根据中药饮片业务开展情况,给予配置中药柜。各项工作要在2010年底前完成。
(七)人才引进及培养目标
1、2010年至2012年县中医院派出进修学习的中医药人员要在15人次以上,院内培养40人次以上,今后二年计划引进中医骨伤科、中医康复科、中医妇产科、中医痔疮科、中医肝病、肾病科专业技术人员10名,
2、各乡镇卫生院计划引进中医药专业人才及招聘大中专毕业生1-2名,计划到县中医院进修培训1人次以上。
3、今明二年内县中医院基层指导科和县中医药知识培训基地、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将举办5-6期培训班,主要为各村卫生所西医学中医人员培训中医药基础知识和针灸、火罐、推拿技术,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培训率要达到100%。
(八)科研及学术水平方面
1、在3年内全县中医药人员在省、市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会议发表中医或中西结合学术论文40篇以上。每篇论文由县医学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2、2010年至2012年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争取开展省、市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2项以上,每项成果县卫生局给予奖励。
3、每年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计划举办中医药学术活动2-3次以上。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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