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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执法依据
信息来源:
文化局
发布时间:
2008-4-1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文化市场稽查队
1、网吧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
363号令)本条例自2002年1月15日起施行
2、娱乐场所管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本条例自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3、音像管理:《音像制品管理条例》,本条例自
2002年2月1日起实施。
4、演出管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
34号令),2005年9月1日起实施。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