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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0年靖安县艺术创作生产发展规划

信息来源:文化局   发布时间:2008-8-2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文化馆
  

      一、指导思想
      按照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解决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充分发挥文化部门的自身潜力和优势,以出人才、出作品为中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实现文艺创作和生产的事业持续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1、充分尊重并热情激励文艺创新、积极为文艺创新提供条件。采取必要措施,扶持、奖励体现创新意识的优秀作品。
      2、以激励和扶持重点创作为抓手,争取每年各艺术门类推出一件在全省有一定影响的作品,带动靖安文艺创作的繁荣。
      3、进一步加强文艺理论研究和文艺评论工作,力争在市级以上每年发表2篇以上创作评论文章。
      4、深入挖掘禅宗文化、客家文化、生态旅游文化、六个国字号品牌文化,形成一批特色文化的小说、散文、诗歌、音乐以及影视等作品。
      5、每年举办一次面向群众、面向市场的美术、书法、摄影和民间艺术展览活动,逐步培养我县的艺术品市场。
      6、巩固我县的“中华诗词之乡”的荣誉称号,每年县召开1-2次诗会,编印1-2本诗集。
      7、引导和激励文化工作者(业余作者)加强学习、加强修养,提升精神境界,提高创作水平。
      8、每年组织一次下乡采风活动或创作培训活动,培养创作后备力量。
      三、主要措施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文艺创作工作。
      2、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文艺人才队伍。
      3、抓好文艺理论建设,积极开展文艺批评。
      4、建立文艺创作奖励机制。
      5、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靖安县文化局
二○○七年六月五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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