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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文化局总体情况概要介绍

信息来源:文化局   发布时间:2008-3-3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我县文化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实施文化创新、人才兴文,靖安文化“走出去”战略,统筹城乡和区域文化建设,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建设创新创业靖安,绿色生态靖安、和谐平安靖安,实现靖安大发展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县直文化单位6个(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博物馆、县影剧院、县艺术团、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
    二、主要工作情况
     1、挖掘文化底蕴,保护文化遗产
     2007年,省县联合组成考古发掘队,对水口李洲坳东周大型墓葬进行科学发掘。已探明该墓葬是一处有封土的大型土坑竖穴墓,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穴坑200平方米,出现以杉木为主的棺木47具,出土金箔、玉璜以及丝织品、漆木器、青铜器、人骨架等文物650多件。国家文物局专家组认为此次发掘,将对研究越系文化及其周围青铜文化关系具有重要价值,此墓一穴多棺、规模大、葬俗及形制特殊,是我国先秦考古的一次重大发现,许多文物如金箔、竹编、纺织品、漆器等价值很高,填补了国内同期诸多领域的空白。9月间,县政府已划拨原水口中学校舍和土地归县博物馆使用,以更好地配合国家文物局、省考古研究所对水口东周古墓及其出土文物进行研究保护和展示。近日,对李洲坳周边开始展开深入调查,以探明与该墓相关的文化遗存,力争在研究上有新突破。此外,县博物馆在条件艰苦的情况下,对馆藏文物和野外文保单位加强保护和管理,如对哨前卢俦墓则会同卢俦后裔按原制实施了修复,使靖安人类文化遗产发扬光大。此外,我县10月份启动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制订了方案,选派人员参加了培训,配合市里在靖安成功召开了全市文物暨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会议。
靖安非物质文化遗产底蕴丰厚,经初步查明,有民间口头文学、民间舞蹈、民间音乐等种类齐全的项目近百个。已将21个项目申报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市政府已将我县申报的《靖安打鼓歌》、《香花和尚舞》、《马灯舞》、《许真君的传说》等6个项目列入宜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以保护。《香花和尚舞》、《马灯舞》等5个项目正在申报列入省级非遗名录。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整理工作,已制作光盘6套(62张),整理文字资料4万余字,拍摄照片250多张。此外,大力弘扬况青天文化。年初,我们协助县纪委将反映况钟生平事迹的高安采茶戏《十五贯》刻录成光盘,目前,《十五贯》又改编成上下集戏曲电视剧剧本,已由江西电视台投入紧张拍摄,年底可全面制作完成。
    2、组织开展活动,搭建文化平台
    抓住时机和重点,发挥文化单位职能作用,有效开展活动和服务,为推动社会和谐创业作贡献。
    1)组织活动。春节期间,我们组织开展了春节团拜文艺晚会,“卡拉OK”大家唱活动,文艺晚会重在推出精品,激励干部群众和谐创业的斗志;大家唱活动重在群众参与,营造广场节日欢乐祥和气氛。我们还协助县奇石根雕协会举行了为期一周奇石、根雕作品展览,展出作品300余件,观众每天达500多人。“三八”节期间,县艺术团协助县妇联组队参加全市健美操比赛,并获得二等奖;“六一”节期间,县艺术团、影剧院则配合学校、幼儿园开展了多场内容丰富、节目精彩的文艺演出活动,从而活跃了节日小朋友的生活。常日里则配合我县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活动。十一月份,我们在城中花园承办了“欢庆十七大,建设新靖安”文艺晚会,协办了“靖安椪柑擂台赛”文艺表演活动,这两台节目气势大、效果好,在社会反响热烈。
    2)农村文化“三项活动”
送电影下乡、送戏下乡、为乡镇组织开展文化活动,有效地推动农村文化建设。今年,共购买电影放映996场,剧团演出116场,组织开展农村大型文化活动45次项,观众及参与活动的群众达11万人次。近两年来,由政府买单、文化部门组织的农村文化三项活动之所以开展顺利,一是由于各级政府重视和上级部门的支持;二是由于具体实施者的辛勤付出以及广大农村群众的热情欢迎。
    3)图书服务活动。县图书馆全年共接待读者7万人次,借阅达5万册次。该馆在2月份,组织了一次近百人优秀少儿读书活动。活动内容有知识竞答、才艺表演、讲故事、猜谜,即兴作画等。最后对30名优秀小读者进行了奖励。图书馆长期开辟“同学习,共进步”为主题的小读者园地,该园地展出小读者优秀作文和美术作品60余件。在夏初的图书宣传周活动中,他们悬挂主题标语,散发宣传材料,举办书刊巡回展,开展“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读书征文活动,参与活动读者千余人次。在“文化下乡”书刊展中,该馆还向双溪村赠送科技书刊300余册。
    4)辅导创建活动
为培养人才,各文化单位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开办了美术、写作、音乐、舞蹈、电脑操作等培训班。1-9月,共培训700人次,其中,县文化馆组织挑选近百件学员作品参加第七届“星星河杯”全国少儿美术书法摄影大赛,全国第十四届“群星奖”等活动。为向农村传播科学技术,县图书馆还举办了农村实用技术知识讲座,学员主要是社会待业青年、下岗职工、农村技术员等。9月,对参加宜春市月亮文化节作者进行辅导,有7件书法、摄影作品参展并获佳作奖。夏初,在全市“创新创业、共建和谐”文艺作品调演中,我县选送的小品《春燕传情》获二等奖。在全市红歌演唱大赛中,我县进行了红歌手选拨活动,有70多人报名参加,我县选手胡宁丽入围宜春决赛,进入“十佳歌手”行列。拓展农村文化阵地,活跃农民文化生活,我们还协助宣传部门进行农村文化“一村一品”试点,如在璪都茶子山村形成民间文艺表演村,在罗湾哨前村形成民歌传唱村,在香田吉洛村形成田园文化村,在中源三坪村形成农民书画村等。县艺术团还经常下乡辅导节目,县文化馆则举行“千副春联送农家” 活动。
    三、规范文化市场,树立安全意识
我县成立了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保护未成年人安全联合执法队伍,并每周突击执法检查不少于二次。在文化市场专项整治中,严处接纳未成年人的经营单位5家,关闭网吧2家,出勤人员390人次。为使此项工作管理日常化,县文化局全体机关干部和稽查人员实行分片管理,确保白天巡查不间断,晚间每周执法检查不少于二次。为加强对经营业主的宣传教育,定期召开业主例会、举办守法经营培训班。由于做好长期的舆论宣传工作和属地管理的日常巡查,所以“扫黄打非”工作有气势、有成效。仅上半年两次集中行动和专项整治,共查处违规出版物400余册,有力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在全社会逐步形成打击盗版、保护正版的良好氛围。
我们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着力抓好安全工作。博物馆克服人手少,经费紧的困难,确保了馆藏文物无安全事故出现。影剧院及其他重点防范单位也做到警钟长鸣,排除隐患,交了一份合格的安全工作答卷。
    四、塑造良好形象,奏响文化强音
为形成一支思想过硬,作风扎实,素质较高的文化队伍,树立“文化人”的良好形象,我们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学习中纪委第七次会议精神,学习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通过自查,未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进行荣辱观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通过学习和教育,文化系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凝聚力和战斗力也明显增强了。
我们之所以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是因为:1、有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指导和支持;2、有广大热心群众的倾情奉献和密切配合;3、有文化系统全体同仁,尤其是局党组班子的团结一心,积极肯干;4、有“科学发展,和谐创业”的浓厚氛围。当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专业人才较缺,精神产品难出“上乘之作”;二是文化经费较少,有些工作有计划,难以付诸实施;三是基层农村文化工作发展不平衡,对文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未能充分显露出来。在新的年度里,我们将扬长补短,开拓创新,为构建和谐社会,奏响文化强音作出更大的努力。
一、加大投入、夯实文化建设基础
1、争取资金、启动文化中心大楼(与青少年活动中心、会务中心三者合一)建设。
2、在国家资金的扶助下,完成双溪镇、水口乡的文化站舍建设。
3、在专家的充分论证后,启动水口东周古墓遗址展示馆的建设。
二、创新创优,提升文化活动内涵
1、切实开展“电影放映、戏剧演出,乡镇组织大型文体活动” 农村三项文化活动,按要求完成任务,以提升农民文化生活质量。
2、组织开展节日和常日的活动,注重引导广场文化、企业文化、田园文化活动。
3、继续完善农村文化服务体系。
三、培养特色,彰显靖安文化魅力
1、配合县委宣传部开展农村文化“一村一品”工作,特别注意扶植已经兴起的剧团、灯彩、民歌演唱、诗词创作、书画创作等村级文化亮点。
2、继续在形成培养旅游文化、禅宗文化、况钟文化、客家文化、六大国字号品牌文化上下功夫。
四、保护传承,延续靖安文化精髓
1、继续配合省考古研究所对水口东周古墓出土文物和遗址进行研究、保护以及资料整理。
2、开展文物普查野外作业第一步工作,即协同省考古研究所对李洲坳东周大墓周边(半径5公里)进行深入调查,以探明该墓相关的文化遗存,理清其政治、文化属性。
3、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整理和申报保护工作,
五、健康稳定,优化文化发展环境
1、依法管理文化市场,营造文明健康氛围。
2、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思想合格、素质过硬的文化人,使之在工作上不断出精品、出亮点,成为靖安文化崛起的主力军。
三、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全县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组织或监督实施。
(二)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化体制改革,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归口管理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三)制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四)归口管理文化市场;研究文化市场的发展态势,制订全县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文化稽查和电影发行、放映工作。负责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管理工作。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审核和管理;直接管理市中心城区文化市场。
(五)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图书馆事业,制订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七)指导本系统人才培训和科研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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