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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乡镇网吧管理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文化局  发布时间:10-09-06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文化局文化市场稽查队
  
    
全县各乡镇文化站、各乡镇网吧经营场所:
    为进一步巩固全县网吧规范管理“春风护蕾”百日行动成果,规范农村乡镇网吧行业管理,促进我县城乡网吧管理健康发展,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乡镇网吧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运用综合治理的手段,规范农村乡镇网吧管理,全面净化农村乡镇网吧市场,为农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文化氛围。
    二、工作目标
    建立齐抓共管与分工负责、日常巡查与技术监管、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农村乡镇网吧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我县农村乡镇网吧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农村乡镇网吧营业场所健康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三、主要举措
    1、合理布局。进一步加大网吧监管力度,压缩乡镇网吧总量、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实行相对集中经营,行政村不设立网吧。在符合各项网吧场所经营条件的情况下,乡镇网吧的最低单机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每户网吧计算机台数不少于60台。文教部门要对农村乡镇网吧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网吧坚决予以取缔。
    2、重组整合。按照江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推进全省网吧连锁工作意见的通知》(赣文市〔2010〕10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现有农村网吧资源的重组整合,引导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依法削减、整合小网吧,坚决取缔黑网吧,规范经营秩序,提升行业形象,使全县农村乡镇网吧实现总量逐步减少、规模逐步扩大、品质逐步提升。
    3、强化管理。进一步落实网吧经营管理技术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实行网吧视频监控管理和ID卡实名登记上网制度,建立有效的技术监管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控能力。进一步加大农村网吧业主培训力度,提高网吧业主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的意识,增强网吧管理的规范意识与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4、群防群治。文教、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网吧日常监管的力度。要把严厉查处经营违法网络游戏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要加强对网吧的登记管理,严防“黑网吧”的出现;要加强对网吧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要加大对利用网吧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打击力度,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行为的执法力度。乡镇、社区和学校要加强对网吧经营活动的社会监督,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对农村网吧经营活动的监督,建立监督队伍,完善监督体系。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规范农村乡镇网吧管理工作的领导,把规范农村乡镇网吧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深入开展规范农村乡镇网吧管理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农村乡镇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传播有害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2、强化管理。自即日起,全县范围内停止审批新办单体网吧,停止办理乡镇单体网吧迁移地址、变更名称、法人代表、注册资本等事项的变更登记或相关备案手续,积极引导现有农村网吧连营连锁,严格禁止并查处买卖《网吧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3、强化督查。文教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规范农村乡镇网吧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县通报。
 
 
                                                                                                                                        2010.08.24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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