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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0-3-1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建设局
  
 
靖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上级纪委工作部署,切实抓好建设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制和组织机构
工作机制: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协调、股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
组织机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党组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城乡规划审批、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招投标监管、城乡执法监察、财务管理等。
三、开展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活动
在全局开展以“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廉洁高效、优质服务”为主题的教育,加强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四、建立健全约束权力运行的制度
(一)规划审批管理
关健环节:审批、收费。
约束制度:
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实行事前告知,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设工程管理
关健环节:建筑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
约束制度:
完善招投标工作制度。
严肃招投标及评标工作纪律。
严格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严格工程安全监督制度。
(三)城建执法监察
关健环节:执法行为、处罚标准。
约束制度:
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公示告知制度。
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追偿制度。
(四)财务管理
关健环节:单据报支、费用使用、帐目管理。
约束制度: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费用报支审签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
五、建立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规划审批管理
1、监督制度
严格执行内部审查监督制度。
接受县监察局等部门监督。
2、责任追究制度
1、规划审批、办证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审批,发证,被他人举报的,严肃查处。
2、规划审批、办证人员违法批地引起诉讼的,严肃查处。
3、对违规使用非财政专用票据,超标准收费的,严肃查处。
4、对所收规费不及时上交的,严肃查处。
(二)建设工程管理
1、监督制度
严格执行标前标后管理制度。
严格实施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2、责任追究制度
应招标工程未实行招标的,严肃查处。
对监管不力的严肃查处。
(三)城建执法监察
1、监督制度
定期检查执法档案,规范执法程序。
定期检查罚没款票据,规范处罚行为。
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责任追究制度
1、城建执法人员违反执法规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查处。
2、收取的违章罚金或城管规费不及时上缴的,严肃查处。
3、处理违章事件中,不依法行政,多收钱、少开票或收钱不开票的,严肃查处。
(四)财经管理
1、监督制度
建立内部审查制度。
接受审计等部门审查。
2、责任追究制度
1、对违反财经纪律报支费用的,严肃查处。
2、对违反财经纪律做帐的,严肃查处。
六、建立体系效果测评制度
严格执行年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年终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测评结果,不断完善惩防体系的工作内容,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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