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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装饰装潢施工许可

信息来源:靖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时间:11-03-10
服务类别:工程建设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行政服务股
 事项依据: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办理对象及 范围: 装饰装璜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
 办理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
 申办材料:
1、立项批文(单位提供);
2、设计图纸;
3、施工合同;
4、监理合同;
5、资金证明;
6、消防审批意见;
7、施工许可审批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办理程序: 1、单位(个人)申请;2、窗口受理;3、审查;4、局领导审批;5、窗口制证、发证。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临街面精装修6元/㎡,简易装修3元/㎡。
 附  件:
 承办机构: 靖安县建筑工程装饰装璜管理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法定工作日,靖安县建筑工程装饰装璜管理所,邮编:330600
 联系方式: 0795--4656302
 监督电话: 0795--466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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